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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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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肥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肥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肥农〔2019〕6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除2019年度和2020年度获得奖励的20名优秀乡村企业外的我县范围内引进和培育的有申请认定意向的乡村企业家;往年已认定但未获得奖励的优秀乡村企业家可以继续申报参与奖励竞争,不计入认定总人数。

 

    二、认定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务实、协作的创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乡村(乡镇、村)要有载体,主要为家庭农场、星级农家乐、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业主,不包括工业园区企业和工业企业。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贡献突出的可以由所在乡镇申请破格认定),政治素质好,信誉度高,合法经营,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任职时间不少于两年(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时间为准),任职期间服务乡村振兴发展能力较强,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地方经济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以及乡村旅游新业态的开发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果,能够有效带动周边农户从事产业发展并增收致富,吸纳脱贫户就业的优先。

 

    三、认定程序

 

    本次优秀乡村企业家的评选认定人数不超过35人。评选认定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认定:

 

    1.成立组织。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农业、科技、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抽调纪检监察部门和县内媒体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强化对评选认定工作的监督。

 

    2.初审初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提出初选名单。

 

    3.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人才办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列入初选名单的乡村企业家进行评审,拟定初步入围名单。

 

    4.会议审批。初步入围名单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包括《肥西县2021年度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申报表》(附件1)、《肥西县2021年度优秀乡村企业家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事迹资料(字数请控制在2000字以内)、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主要成果和奖励证书扫描件或证明材料、所在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线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肥西县企业服务云平台“政策申报”端口,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提示录入真实完整企业信息。企业完成注册后,对照自身类型及发展实际,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条款,按照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并关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五、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通过“肥西县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fxgzlzcsb.fxsmes.com/#/curtasks)”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时间为11月1日-22日,请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辅导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

 

    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于11月5日前由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收集统一报送至肥西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肥光办公区2号楼2541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邮箱:fxkj68841457@126.com。联系人:沈露露,联系电话:0551-68841457。

 

 

附件:1.肥西县2021年度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申报表

      2.肥西县2021年度优秀乡村企业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吕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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