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严把“四关”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是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各党支部坚持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注重从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基层一线民警中选拔培养,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严格组织纪律,规范发展程序,提高发展质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把好“四关”,先后吸收孟夜星、刘玉、康积昊、周海峰、王薛龙等一线民警为预备党员,并在各自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把好“推荐关”。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坚持“两推一公示”,即组织群众代表和党员投票推荐,且必须达半数以上;注重从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基层一线民警中,优先确定积极分子候选人,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即取消入党资格。
二是把好“培养关”。确定培养联系人,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有意识地分配工作硬任务、集中培训等方法,抓好经常性培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使其思想得到“洗礼”。
三是把好“考察关”。深入了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全面考察现实表现特别是关键阶段、特殊时期、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表现,准确掌握群众口碑、廉洁自律等情况,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做好政治审查。
四是把好“审查关”。坚持预审制,从严审发展程序、审政治标准、审资格条件、审入党材料,做到培养时间不够、没有参加培训、考察有问题、材料不齐全、公示有异议、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坚决不发展。从而保证了发展党员的高质量,也保证了新时期公安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李烈胜 孔德生)
责任编辑:陈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