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让《社区矫正法》在肥西大地上落地生根
为确保肥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立法精神,正确理解贯彻《社区矫正法》,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近日,肥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由安徽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举办全省参与社区矫正单位学法培训班。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肥西县司法局在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三强化”措施着力提升参加学习培训效果:
一是强化拓展参加培训范围。为及时统一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的认识和理解,营造社区矫正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此次为期1天的培训班除了县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外, 还邀请县法院分管领导,刑庭、审监庭相关工作人员;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治安、监管、法制等业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二是强化提升学习能力水平。此次培训班特别邀请社区矫正专家、专业人员授课,从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工作实务及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适应、刑罚执行一体化及社区矫正工作法律责任与执法风险、调查笔录制作与谈话技巧、案例协作基础知识等,对社区矫正法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生动的解读,对提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学习能力水平具有很好的现实指导意义,并对肥西县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启发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作为社区矫正法规定的社区矫正主管部门,肥西县司法局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重在思想和行动自觉,以新法指导和规范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谋事、依法办事、依法成事,努力开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学习培训结束后,肥西县司法局局长张俊林代表县司法局,就下一步如何学习贯彻好社区矫正法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引向深入。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地逐级开展学习培训,确保社区矫正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都能够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各方力量,最大限度地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牢固树立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依法施矫。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要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管理和服务并重,发挥工作能动性,认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光荣的使命,积极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务必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的法律责任,认真履责,严守底线,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宣传贯彻好《社区矫正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肥西、法治肥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刘卫民 陈宜)
责任编辑:陈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