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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店乡:“1+4+N”党建工作制度 强化基层组织联系

信息来源: 高店乡 发布时间: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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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工作和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和促进党的各项组织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组织干事的整体素质。高店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1+4+N”党建工作制度,即1个组织干事联系4个村级党组织(含三个机关党支部)及N个党支部(各村辖党支部及其联建的非公党支部)。

 

    各分工组织干事要具体做到:一要主动向分工村和党支部宣传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协助联系党支部理清党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好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二要了解掌握联系党支部班子队伍建设和运行情况,特别是村(居)“两委”班子队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积极推动“雁阵培育”项目实施。三要督促联系党支部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远教电教、党代表、党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培树各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四要督促联系党支部强化党建阵地建设,建好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督促联系党支部规范党组织各项制度,收集整理好相关党务资料。五要紧紧围绕新时期组织工作热点问题以及农村组织工作的重点,指导联系党支部做好党建宣传和信息工作。

 

    同时,“1+4+N”党建工作制度也要求分工组织干事遵循参与不干预的原则、督促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与推动组织工作落实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认真履职尽责,坚持和执行联系制度,加强与联系党支部的沟通与联系,坚持联系不缺位、工作不越位。(肖鹏展)

 

责任编辑:陈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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