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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加强线索管理

信息来源: 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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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西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问题线索的管理,严格规范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和集体排查,及时制定印发了《规范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认真落实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留痕等相关工作,问题线索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

 

    一、线索集中管理。明确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及巡视巡察、其他机关移送的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分办;对集中管理的问题线索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分办建议,按程序审批后移送承办部门。

 

    二、实行动态监管。承办部门签收问题线索后,及时在《肥西县问题线索管理登记簿》进行台帐登记,做到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均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定期对账。案管部门履行督促办理职能,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 每月底对问题线索台账进行梳理,对办结件进行结果录入;对将要超期的进行办理提醒;对已超期的进行情况了解,督促办理。

 

    三、完善排查制度。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召开室务会提出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建议,报主管、分管领导审批后,填写《问题线索排查表》和《线索核查结果报告表》,提交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召集的问题线索排查会议研究决定。由承办部门向会议逐件汇报线索处置建议和前期已决定处置意见的线索办理情况,经集体分析排查,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加强了对线索处置全过程的监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汇总排查情况,向委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全程留痕备查。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各环节均由经办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问题线索处置材料均按要求进行录入和归档。确保线索管理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不失管。

 

责任编辑:陈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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