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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谋深做实资产收益项目 “四个注重”衔接乡村振兴

信息来源: 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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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西县高度重视衔接资金项目效益发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入股扶贫项目实施的意见》,从资金使用、经营主体选择、物化资产管理等9个方面总结了财政资金入股扶贫项目经验做法,规范了项目实施流程,确保了扶贫资产资金项目长期保值增值,持续发挥带贫减贫作用,该文件得到市级充分肯定并以简报形式刊发。

 

    一是注重项目谋划。肥西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资产收益扶贫,使财政资金与产业发展更好结合,推进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以各地资源优势为核心,以设施农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为方向,撬动农村闲置资产资源,精准布局苗木花卉、绿色稻米、蔬菜瓜果、经济林果、蚕桑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产业。全县累计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110个,投入财政资金1.34亿元,累计收益达2083.15万元。三河镇龙安社区、紫蓬镇新农村、铭传乡杨店村3个村的主导产业达到省特色种养业“一村一品”发展要求。

 

    二是注重从严审批。肥西县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项目资金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将财政涉农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村和贫困户,使之分享财政资金形成的收益。明确资金支持方向、明晰产权、投资占比和管护责任,保证财政投入扶贫资金不流失、可追回,避免风险损失。为尽量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发挥最大,要求凡是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有较好的经营状况、具备一定的生产经验和生产规模、较强的带动能力、管理规范且有社会责任感的等条件,项目遴选时要经乡镇(园区)、县直业务部门、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的三级审核。

 

    三是注重利益联结。为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肥西县按照“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的原则,与项目经营主体签订协议约定年收益率不低于投入扶贫资金的6%标准,除固定收益分红外,通过订单收购、务工就业、流转土地、技术培训等带动方式中的两项以上与贫困户建立利益共享,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到产业收益。累计带动71个村、社区,13个脱贫村全覆盖,村集体经济年平均收入从2015年的3.81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93.75万元,增长了23.6倍;贫困户直接分红收益21588户次,户均增收757.68元;务工就业、流转土地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1188户次,累计收益481.38万元。

 

    四是注重群众监督。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肥西县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通过部门网站、乡镇和村级公告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资金收益项目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受益等内容,做到扶贫资金使用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建立公正合理的资产收分享机制,重点向无稳定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人口倾斜,制定股权量化方案时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民主讨论和决策,让所有参与对象对股权、收益清楚明了,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王涛)

 

责任编辑:吕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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