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肥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肥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肥农〔2019〕6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县范围内引进和培育的有申请认定意向的乡村企业家。
二、认定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务实、协作的创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或管理水平,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乡村(乡镇、村)要有载体,主要为家庭农场、星级农家乐、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业主,不包括工业园区企业和工业企业。
2.一般年龄不超过60周岁(贡献突出的可以由所在乡镇申请破格)。
3.政治素质好,信誉度高,合法经营,无违纪违法行为,经得起群众监督。
4.能够解决当地农民群众就业。
5.利益联结机制合理。
三、认定程序
本次优秀乡村企业家的评选认定人数不超过30人。评选认定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认定:
1.成立组织。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农业、科技、人社、经信、财政、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抽调纪检监察部门和县内媒体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强化对评选认定工作的监督。
2.初审初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和组织开展实地考察,提出初选名单。
3.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人才办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列入初选名单的乡村企业家进行评审,拟定初步入围名单。
4.会议审批。初步入围名单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
四、待遇
按照《肥西县人才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肥发〔2019〕23号)、《关于印发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肥农〔2019〕68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予以落实。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人需填报《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
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申报人事迹资料(字数请控制在2000字以内);(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主要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所在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申报人正面、免冠彩色二寸近照3张及电子版。(8)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纸张大小为A4,申报表和附件材料一同装订,内容双面印制。(3)在附件材料前制作目录。
2.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是我县实施人才强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学干先锋云平台目标考核和年终党建绩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把优秀乡村企业家推荐评选出来。
2.深入宣传发动。要广泛深入宣传本通知精神及相关文件,使各类乡村企业家明确认定条件和认定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要将乡村企业家推荐评选的过程,与引导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结合起来,树立积极导向,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按时报送材料。各乡镇请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申报表》应报电子版。
本通知及附件(申报书、汇总表)可到肥西先锋网下载。
联系人:吴金龙(县农业农村局),手机:15375226215;咨询电话:68856582(县农业农村局),68850141(县人才办);联系邮箱:1005619552@qq.com
附件:
1.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申报表
2.肥西县优秀乡村企业家评选认定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 肥西县农业农村局 肥西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5日
责任编辑:陈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