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丰乐镇2019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要具有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要求具备规划设计类、建筑工程类专业毕业。报考岗位专业:本科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专科依据2015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其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分配在镇大建办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与考察、有关待遇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在肥西县政府网、肥西县丰乐镇先锋网上发布,招聘其它信息在肥西县丰乐镇先锋网上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5 月6 日至 5月 10 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合肥元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肥西县上派镇上小路与珍珠路交叉口西南车城、兴众广场对面)。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开出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肥西县丰乐镇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应达到3:1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必须形成竞争机制,否则,将减少招聘名额。
4、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免收报名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19年5月15 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设计和建筑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乐镇先锋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2名及其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占总成绩 50%,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解决问题实际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以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则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1、考生须按要求到指定的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主要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出具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某种原因放弃的,所空名额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按确定初选人员规则执行)。
(六)有关待遇和聘用
初选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与合肥元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首聘期三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胜任工作岗位者,聘用期内基础工资1800元/月,绩效工资 1000 元/月,由合肥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发放(含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险按省市规定的职工社会保险金缴纳统一标准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其它待遇参照政府有关在岗人员待遇执行,由丰乐镇发放。试用期内凡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按确定初选人员规则执行)。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丰乐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操作委托合肥元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考培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0551-68723206 (丰乐镇)
68853303/68853557(考培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0551-68721621 (丰乐镇)
肥西县丰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