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镇三举措规范村民组长考核工作
为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健全“一抓双促”组织体系,完善乡村治理,丰乐镇三举措规范村民组长考核工作,着力打造一支组织信赖、群众满意、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的农村社会治理骨干队伍,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完善考核制度,让考核有章可循。科学制定《丰乐镇农村普通党员和村民组长争先创优“双十分”管理考评方案》,注重日常表现与结果运用,构建内容全面、运行有序、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在兑现绩效奖励时,逐步拉大差距,真正实现差异化,激发村民组长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考核制度完善、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实现考核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结果准确。
二是严格考核程序,让考核有序推进。采取农村普通党员和村民组长“双十分”考评机制,坚持定性与定量、全面与重点、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同时结合上级奖惩,进行相应的加减分考评,涉及否决项考评,则是一票否决,评议结果公开公示。
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让考核体现价值。村民组长个人考评结果9分以上(含9分),且不超过本村村民组长总数的20%为优良等次,6分以上(含6分)为称职等次,6分以下为不称职等次。村民组长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全额兑现固定补贴,连续2年被评为优良等次的村民组长,作为村级后备干部推荐使用。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村民组长,第一年教育引导,确定帮扶联系人,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转化,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免去村民组长职务,重新配备村民组长。
责任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