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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高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质量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信息来源: 合肥先锋网 发布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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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合肥日报专访,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制定的背景和过程,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主动适应城市社会群体结构和社会组织架构的变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要把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2017年7月,中组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首次提出了“城市基层党建”的概念,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2018年5月和11月,中组部又先后举办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召开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理论研讨会,进一步部署推进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先后2次研究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省委书记李锦斌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专题召开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加强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去年8月2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宋国权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专题研究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要求以系统建设整体推进为前提,加强市级层面制度设计,探索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模式。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我们会同市委政研室、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文件起草组,先后多次深入城区进行调研,查找突出问题、广泛听取意见,赴上海、杭州、武汉等地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先发地区经验,在此基础上,牵头研究起草了《意见》初稿,先后与8家市直部门进行3轮研究会商、反复打磨、不断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11月初,将征求意见稿提请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意见建议。此后,又先后书面征求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省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及职能处室的意见。12月7日,我们专程赴中组部汇报《意见》起草情况并当面征求意见,得到中组部组织二局的充分肯定。12月24日,《意见》经市委深改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月10日,市委印发《意见》。

 

   《意见》共6个部分16条,从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着力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效应、创新和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建强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队伍、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作了统筹部署安排。《意见》充分体现了中组部历次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吸纳了全国各地好的经验,紧密结合合肥作为中部省会城市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夯实党在城市基层执政基础、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新期待、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意见》在深化街道体制改革方面有什么部署?

 

    答:深化街道体制改革是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与城市基层治理的先手棋,街道体制不改革,党领导城市基层治理就是一句空话。北京市探索实行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街道体制改革如何设计?《意见》主要从3个方面予以明确。一是推进职能转变。《意见》提出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任务及相应考核指标,有条件的街道可取消协税护税任务,逐步淡化街道直接抓经济发展的职能,推动街道聚焦抓党建、抓服务、抓治理的主责主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建立健全与街道职责相适应的考评体系,取消上级职能部门对街道的直接考核,由区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二是赋予职责职权。《意见》提出建立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区级职能部门与街道的职责权限边界,赋予街道对公安等有关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街道规划的参与权、对街道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以及人财物等下放给街道,实行“区属、街管、街用”。三是优化机构设置。《意见》提出按照“大部门制”的思路,推进街道内设机构优化整合,规范内设机构统一设置,强化基层党建、服务群众、基层治理的机构和力量。依法依规从市本级行政编制总数中压缩5%充实到街道。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

 

    问:《意见》在社区建设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社区是基层基础。社区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市基层贯彻落实。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必须推进社区减负扩能增效,增强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真正使其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一是减压减负。《意见》提出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进“减牌子、减事务、减考核”。街道不得将本级承担的上级考核和“一票否决”事项转嫁到社区。由街道统一对社区进行综合考评,各职能部门不单独组织考评活动。二是赋权扩能。《意见》提出赋予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单位评先评优、荣誉申报等的评价权,对公共服务单位的评价和年检年审的建议权;全面推行在“两代表一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等推荐评选中,征求候选人所居住社区党组织意见的做法。三是服务增效。《意见》明确社区党组织对社区有关人事安排、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发挥主导作用,上级支持社区的政策项目、资金资源,要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探索建立以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的服务评价制度,推行全科社工、全程代办、预约服务、错时服务等制度。按照常住人口3000户、1万人左右的标准,科学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

 

    问:为什么提出要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体系,具体实现路径是什么?

 

    答:城市基层党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组织是这一工程的主体架构。要推动整个城市基层党建运转起来,必须把这个主体架构建设好,使他们紧紧拧在一起,贯通起来、联动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一贯到底、强劲有力的“动力主轴”。《意见》从责任、组织、制度等方面提出要求,不断推进四级联动。一是责任联动。《意见》明确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总体规划、全面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领导和组织作用;区委履行第一责任,抓好整体布局、指挥协调、组织实施、资源配置和督查指导,强化“一线指挥部”作用;街道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负责统筹推进和抓好落实,推动社区党建与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共同发展,强化“龙头”作用;社区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强化“堡垒”聚合作用。二是组织联动。《意见》提出市、区两级要建立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负责对本地所有驻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沟通协调。街道、社区分别建立党建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同时,推行区、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建联席会议负责人。三是制度联动。《意见》强调要逐级建立健全调度通报、动态管理、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等制度,确保上下衔接、系统配套、执行有力、发挥作用。

 

    问:如何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

 

    答:城市在开放中发展,基层党建也必须在开放中加强。要形成城市基层党建的整体效应,必须解决在城市同一区域,各领域基层党建“各抓各的,各自为政”问题,推进街道社区、单位、行业党建从相互分离走向相融共生,在融合中共赢、在共赢中发展。《意见》从3个方面着手,探索互联互动的实现途径。一是深化结对共建。《意见》提出驻区单位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要通过签订共建协议、干部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等加强组织共建,通过共同开展党建活动、共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推进活动共联,通过互相提供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开展双向服务、双向认领等实现资源共享,提升共驻共建水平。二是强化载体带动。《意见》强调要深化“四联四定”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工作载体,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记实档案,从严落实报到登记、承诺践诺、服务记实等制度。提出要建立健全驻区单位、结对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告”制度。三是推动条块融合。《意见》明确并落实行业系统部门抓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双重责任,要求建立各行业系统部门与属地党组织定期沟通协商党建工作机制。同时,探索推行上级考核行业系统部门工作和评价使用干部时听取属地党组织意见、考核属地党组织工作和评价使用干部时听取行业系统部门党组织意见的做法,推动条条和块块双向用力。

 

    问:如何推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城市基层党建中的广泛运用?

 

    答: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本质是互联互通,城市基层党建的核心要义也是互联互通,两者高度契合,内在一致。城市基层党建创新发展,迫切需要加强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运用,让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成为党建工作的“新装备”。《意见》提出,在横向上,加快行业部门单位信息资源整合,推动党建、政务、城市管理等信息平台多网联动、互联互通。逐步精减、取消在街道、社区使用的各类信息平台,开发建设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融合平台。在纵向上,加大对街道社区信息化建设投入,使市、区级网上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延伸到街道社区,构建上下贯通的信息网络。在方式方法上,大力推进“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综合运用QQ、微信、微博、APP等手段,创新开展党建工作。打破传统党建“限时、限地、限人”束缚,使党建工作富有时代气息、体现时代特色、充满时代活力。

 

    问: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方面,《意见》有何规定?

 

    答:党章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基层党建同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意见》提出建立“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基层治理架构,以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区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一居多会”制度,抓好“两长多员”队伍建设,将居民自治组织网络向小区、楼栋延伸。推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通过合法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委员,建立和完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着力破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突出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社区“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业委会换届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主导的议事会、恳谈会、听证会、评议会等制度,引导驻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辖区居民依法依规开展民主协商。二是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建立党组织每半年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引领群团组织动员各类群体参与治理、发挥作用。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服务项目。大力培育发展专业社工组织和社工人才,探索社会服务平台、社区自治组织、专业社工、社会资源、社区服务项目“五社联动”模式。

 

    问:如何理解做实网格化党建促进精细化治理?

 

    答: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是社区管理模式创新的重大成果之一。上海、南京等地的成功实践也表明,网格化是推进社区精细化治理的重要手段,但随着新时代城市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居民群众的需求也更趋多元化,网格化管理需要创新优化,必须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意见》提出,一是优化网格设置,变多种网格为基层治理“一张网”,建立网格党支部,成立楼栋或院落党小组,完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的组织体系。二是统筹资源配置,推动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建立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专兼职网格员队伍,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长、2名以上专兼职网格员,提倡党员干部担任网格长(网格员)。在街道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巡查、报告、解决、督查、反馈”的工作机制,形成需求在网格发现、服务在网格开展、矛盾在网格化解、成效在网格体现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网格优势,切实提高服务党员群众的精细化水平。

 

    问:如何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答:社区工作者是基层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必须拥有一支对党有坚定的信仰、对群众有深厚的感情,能够扎根社区、较为专业、比较稳定的工作力量。《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着力解决社区工作者身份、待遇、出路等问题。在身份上,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以区(市)县为单位实行总量调控和额度管理,原则上以每200~300户居民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总量,由街道(乡镇)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在待遇上,按照不低于本地事业单位管理岗10级职员工资待遇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按照不低于本地事业单位管理岗9级职员工资待遇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薪酬,任满一届表现优秀、任满两届表现优秀的分别上浮到8级、7级。在出路上,畅通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通道,每年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定向考录街道(乡镇)公务员。在选任街道党政正职时,优先考虑有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历的人选。

 

    问:《意见》在强化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基本保障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主要从人员、经费、阵地等3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在人员保障上。《意见》提出街道党工委要配备1名专职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街道党建工作机构一般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7名。社区党组织要配备专职副书记或书记助理,并按照党员200人以下1名、200人以上至少2名的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二是在经费保障上。《意见》提出将街道、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者报酬等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按1∶1比例落实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区(市)、开发区的城市社区每年专项经费不少于30万元,县属城市社区不少于20万元。设立城市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个城市社区每年10万元为基数、每名党员增加200元的标准落实。鼓励设立区、街道级社区基金会,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三是在阵地保障上。《意见》提出要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群服务中心,构建高效便捷的“1+1+2+N”服务和治理网络。市、区两级分别依托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将党建、政务、服务等功能整合起来,打造功能综合化的党群服务中心。街道层面按照服务3~4平方公里的区域范围和5万人左右的人口规模,建设2个左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层面按照服务3000~5000户、1万人左右的人口规模,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同时,《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在居住街坊、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各类园区等建设“片区党群服务站”,根据区域内人群需求提供精准对路的引领和服务。

 

    问:对下一步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安排?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出台后,关键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城市基层党建、领导基层治理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定期专题研究。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书记项目”,亲自研究、直接推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工作联系点,推动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政法、编办、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各行业系统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制定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和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抓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工作实绩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街道社区的具体指导,坚持分类施策,市委组织部将举办专题示范培训班。实施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示范引领行动,每年分层次分领域打造一批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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