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干部任免信息(五)
许华峰同志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职务;
许华金同志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王仲奎同志任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刘家中同志任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职务;
周乾法同志任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免去其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明新同志任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县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科长职务;
郭峪梅同志任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
廖圣付同志任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
孟凛然同志任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
刘志远同志任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
夏明文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山南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马明双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铭传乡副乡长职务;
李光文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免去其县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群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郭宝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监察组组长,免去其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北京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三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职务;
朱斌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机关党组成员;
刘国祥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程志平同志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大队大队长、主任科员职务。
高敬武同志任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县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职务;
黄普明同志任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刚强同志任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免去黄守俊同志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万家华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免去其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宁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高泽庆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吴敬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段其彬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免去汤忠玉同志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职务;
浦启好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免去其县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职务;
余兆佳同志挂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马应山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郭本奎同志任县房产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曹迎春同志任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紫蓬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职务;
葛基建同志任山南镇党委书记,免去其三河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郭威同志山南镇党委书记职务;
刘家兴同志任高店乡党委书记,免去其高店乡乡长职务;
孙平同志任高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免去其桃花镇人大主席职务;
汪先岭同志任上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主任科员职务,不再挂任上派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卫平军同志任柿树岗乡人大主席,免去其紫蓬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王文超同志任紫蓬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严店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李绍敏同志兼任县深化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魏东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县深化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聘任姚平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