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执法权下放花岗镇
2月1日,花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挂牌成立,合肥市115项行政执法权正式下放该镇,实现了基层行政管理向服务型、法治型转变,进一步促进了基层行政管理效能提升。
作为合肥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此次行政执法权下放,将原属社会综合治理、人力资源管理、农业、水利、文化等7个部门的115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移交给花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并由孙集、花岗、董岗、四合四个片区执法中队具体执行,至此实现了一级执法,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同时,实现了社会治理功能向基层集中的历史性转变。
花岗镇作为合肥市南扩的重要区域,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开展的重要时期,行政执法权下放有利于促进该镇各项工作管理和综合环境治理。下一步,该镇将紧紧围绕115项行政执法权全方位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同时注重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实现网格化管理,为加快花岗城镇建设步伐保驾护航,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奠定良好基础。(殷寒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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