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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召开“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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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司法局召开“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png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宋国权2017年12月29日对肥西县探索“一村一法律顾问”前移矛盾化解关口做法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深化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1月11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林深入最早开展此项工作的高店乡开展调研,并就前期工作的成功经验及今后的发展方向召开座谈会。县司法局副局长陈劲松、党组成员孙毅陪同调研,高店乡党员委员、政法委书记黄浩、部分村两委、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上,云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发言,根据自己的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就如何使该项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谈了自己的看法。律师认为,当前,我县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村级法律顾问应把普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当前我县农村,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纠纷较多,群众不懂法,很容易因为争地而激化矛盾。这方面需要法律顾问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解决纷争。
    部分村支书、主任也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对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村两委认为在村级配备法律顾问非常必要。村干部们普遍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在工作中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出现了很多阻力,急需律师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引。
    会上,高店乡政法委书记黄浩全面总结高店乡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
    最后,张俊林局长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宋国权的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大家的意见,对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各驻村法律顾问在村居服务过程中做到工作更加扎实,程序更加规范,手续更加完善,为人民服务更加实诚;二是要求驻村法律顾问要摆正身份,作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把抓好法律援助作为服务基层群众的抓手,把法律援助送到基层最需要的百姓手中,让基层群众共同享受更多的法律服务资源,增强获得感。三是要求各驻村法律顾问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服务民生,当好法律助手,服务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发挥服务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覆盖面广的优势,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活动,把上级的更好的政策落到实处,努力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治惠民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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