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才政策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才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才政策质量,县人才办今日全文公布《肥西县人才政策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肥西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以更优惠的政策、更灵活的机制,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引进条件
大力集聚下列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1、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且与我县产业结构关系紧密的专业技术人才;
2、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3、具有创新创业业绩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含高级技师)或硕士学位人才;
4、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科研单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5、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来我县投资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
6、特级教师、主任医师等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及优秀中青年骨干;
7、我县主导产业急需的本科以上紧缺专业毕业生;
8、高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
9、经审核认定的我县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人员。
二、人才引进的形式
10、通过就业或调动的形式到我县工作;
11、采取兼职、定期服务、科研和技术合作、咨询讲学等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县创业和工作;
12、带资金、带项目或带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入股或通过领办、创办、联办科技型企业等形式到我县工作。
三、鼓励企业大力引才引智
对企业从县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首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3年以上的,县财政对引进的人才和企业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3、引进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3年内县财政每月补助2000元,共7.2万元。对企业一次性奖励1人次5000元。
14、引进省级副高级职称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硕士学位获得者、高级技师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3年内县财政每月补助1200元,共4.32万元。对企业一次性奖励1人次3000元。
15、引进紧缺专业(纳入《肥西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目录》)所需的学士学位获得者,3年内县财政每月补助600元,共2.16万元。对企业一次性奖励1人次1000元。
16、企业聘请专家来肥西短期服务,包括技术攻关、技术咨询、解决难题等,服务结束后经核准,工作确有成效的,县财政对符合上述三款条件的专家给予补助,每年补助分别不超过2万元、1.6万元、1.2万元。专家来肥西服务期间,可凭有效证件在政府指定宾馆免费登记住宿。
17、通过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的,先向县人社局进行项目申报,经批准立项并组织实施的,县人才发展资金一次性给予每个引智项目1万元的补助;对经国家、省和合肥市外国专家局批准立项的,并获得经费资助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的项目,县人才发展资金再给予1:1配套补助。
四、鼓励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
18、事业单位从县外调进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由县人社局审核后,优先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19、事业单位新录用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在编制许可、专业对口前提下,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简化程序,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录用。
五、鼓励大力引进创新创业科技人才
20、积极引进留学归国人员来肥西工作或创业服务。凡承担的科研项目或课题获得市级以上人才经费资助的,县人才发展资金按1:1进行匹配。
21、带技术、项目、专利来肥西创办实体的各类人才,其创办的实体可优先进入创业服务中心或各类工业园区,县人才发展资金将择优给予5-20万元的资助,同时给予优先项目立项、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支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
22、兴建肥西县科技创业园,构建有利于企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载体。各类工业园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满足创新创业人员需要的创业中心、标准化厂房、孵化器、实验室。对进入创业园区孵化的企业,3年内免收房租,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内的(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结算),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按50%奖励返回。成果转化后,可优先在各类园区征地建厂,需租赁园区标准厂房进行生产的,3年内租金可减半收取。
23、加强与国内高等院校(所)开展合作,鼓励与高校合办科技园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县建立实验室、研发机构及高新技术企业等,县政府在土地征用、建设等方面提供优惠。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参与高新技术研发和重点工程、重点学科项目的实施。对其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给予优先立项,并在县科技经费中按规定予以资助。县科技部门将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创新型科研项目(课题)评选,择优给予1-8万元的经费资助。
24、县政府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多元化投资为主体的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来肥西创业人才的项目资金扶持。鼓励和引导民营风险投资机构、外资风险投资机构以及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各类人才来肥西创办科技型企业,经审核批准,可由县创业投资基金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公司形成效益后,按协议退还。
25、对于实施重大项目,具备一定投资规模,能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创业人才,其创业扶持政策可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6、被列入国家、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且经认定在肥西工作五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由县财政按照省资助资金30%的标准给予配套资助。
六、激励其他优秀人才
27、鼓励企业储备人才。凡我县家电、汽配、机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引进的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肥西落户并服务满五年,经认定业绩突出的,县财政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两年补贴,并优先吸纳进入优秀人才库。年引进并留住本科学历以上人才超过10名的企业,五年后按每人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给企业。
28、启动“蓝领人才工程”。加大对蓝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重点选拔和表彰具有较高知识层次和较强创新能力、熟练掌握高技能的优秀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每三年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一次“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三年内每人每年享受2400元生活津贴。每三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选十大“明星技师”、十佳“技术能手”,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元、2000元。
29、奖励各条战线优秀人才。提高县拔尖人才津贴标准,管理期内每人每年享受技术津贴4800元。每三年评选“十佳杰出专家”,对来肥西服务且有突出贡献的县外专家进行表彰,由县委、县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选聘为政府经济顾问。每三年评选县十大“创业创新人才”、十佳“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元、2000元。
七、加快人才安居工程建设
30、启动“人才公寓”工程。县建设规划部门做好“人才公寓”建设规划,安排适当位置,兴建一批专家公寓。在用地、资金、规划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设职工公寓。在公寓周边完善教育、医疗、餐饮、娱乐、体育、金融、交通等功能性设施,打造良好人居环境。
31、人才公寓采取租售结合的形式,实行政府指导价,每年政府向社会公布标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人才可按一定程序申请租用和购买人才公寓。对于购房困难的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住房公积金和按揭贷款。优惠购得的人才公寓从产权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出售。
32、符合引进条件且成功引进的人才可申请一定面积标准、以政府指导价优惠购买的人才公寓。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家、高级技师人才享受优惠的面积标准为80㎡,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及市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优惠的面积标准为100㎡,超过面积标准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同时实行共有产权制度,个人首期支付建安成本价即获得政府共有产权房一套,连续在肥西工作满五年后,按首付时的政府指导价结清剩余房款,可获得完全产权。
八、积极优化人才环境
33、建立高层次人才库。由组织、人社局、科技局牵头,创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汇总、整理、分析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情况,编制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
34、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与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创建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每年由县人社、科技部门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运行质量给予10-20万元的平台建设、项目研发及人才引进资金。
35、加强对外人才协作。着重做好与合肥人才资源的接轨,在人才招聘、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人才网站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技术项目等方面强化互惠合作,对流动(含柔性)的人才和在工业园就业的人才,提供档案托管,集体户口挂靠,代办社保金、公积金,职称申报,人才派遣等方面的服务。
36、探索推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建设,高水平准入。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使优秀人才快速成长。对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每年从县人才发展资金划拔60万元用于企业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的启动资助和考核奖励。对经批准设立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启动资金补助,年度考核被评为先进的给予2万元奖励,被评为年度优秀创业园“带头人”的给予2000元奖励。
37、重视人才进修培训。由县财政安排资金有计划选送优秀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系统培训。组织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参加我县与国内知名高校联合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其学习费用由县财政给予适当补贴。重视人才学历提升,对优秀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按照资助办法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
38、帮助人才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引进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才,家属按原工作性质优先安排。属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关部门做好其家属就业的协调、推荐等服务工作。子女入学可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享受肥西优质教育资源。
39、实施“人才绿卡”工程。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县外人才,可按本人意愿不迁户口,不转人事关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人才绿卡》。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常住人才享有同等待遇,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部门为其建立人事档案。
40、切实关心重视人才。继续实施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每名县、乡镇、部门领导分别联系2名优秀人才,了解人才思想动态,帮助人才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来肥西服务专家的沟通联络,过年过节期间组织慰问团拜,定期寄赠肥西宣传画册、报刊、特产礼品等。关心人才身心健康,每年对获得县级以上人才称号管理期限内的优秀人才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和疗养。
41、重视人才宣传。大力宣传我县在引才、用才、育才和留才方面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各行各业人才中树立建功立业的典型和标兵。新闻单位、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优秀人才的精神风貌和奋斗业绩,围绕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定期举办各种主题、各种形式的人才活动,营造良好的人才氛围。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42、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人才政策意见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人才政策意见的组织实施工作,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政策意见执行情况。县人社部门会同县发改委、县经贸委、科技局负责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常年受理人才安家补助、生活津贴、专家服务补助、人才奖励、人才公寓租售等有关审核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人才档案,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县财政部门根据需求编制人才专项资金预算,拨付资金,对效益指标进行审核和绩效评估。县人社、国土、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规划和建设。
43、建立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始终坚持人才优先。切实加强基层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各乡镇、园区要尽快建立人才服务站点,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44、建立专项资金。县财政设立500万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人才补助、津贴以及奖励等,其中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由县财政、用人单位各负担50%。
45、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申报资格,追回相关经济补贴或奖金等,撤销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46、除本意见明确的人才外,其他经认定的特殊人才可比照享受相应政策。本意见同一种政策待遇不重复享受,可按最高政策待遇执行。
47、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关于实施肥西县“535”创新创业团队和
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在总结我县实施“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建设工程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现就推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全国人才工作大会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肥西县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按照“工业强县、生态立县、特色富民、城镇带动”总战略的要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和集聚一批领军人才,努力在各领域打造一批结构合理、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各具特色的创新团队,建立和完善一套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激励保障机制,为实现全县“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目标任务:从今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县科技创新产业、重点工业产业、农业特色产业等3大创新创业产业基地,选择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50个左右的创新创业团队,培养选拔50名左右的在学术、管理、技术等领域具有突出地位,能引领我县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领军人才,培养选拔500名左右的传承团队创新精神的领军人才助理,集中开展我县重点产业项目的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升级工作,形成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集聚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群体,实现产业优势和创新创业人才的良性互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产业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布局,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强化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打造善于攻克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优秀团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团队成长规律,实现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化。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抓好主导产业和重点学科中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其它领域、其它类型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三、创新团队的基本条件
创新团队是指以领军人才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的目标任务,能依托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1、有领军人才。领军人才是创新团队的核心,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具备战略眼光,善于组织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2、有创新人才群体。创新团队应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究创新骨干,一般为3-5人左右,且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及梯队结构。团队领军人才及成员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的开发研究和创新。
3、有明确的创新性科研方向。团队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持续的创新能力,能对我县科学发展、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区域安全等领域进行创新研究,或对拥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的产品、项目进行开创性和探索性的研究。
4、有基本的科研创新平台。依托或搭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达到“四有”、“五上墙”。“四有”即:有统一的标识,有固定场所,有成套管理制度,有必要设施;“五上墙”即:管理制度上墙,岗位职责(包括照片)上墙,长、短期目标上墙,操作规程上墙,项目进展上墙,使创新平台成为创新团队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托和前沿阵地。
四、“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从事第一线科技攻关的学术带头人;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期内的聘用合同。
2、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一般应具副高以上职称或达到相应水平的,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科研成果能进行产业化且附加值较高的主要科研人员。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够带领本团队完成预定工作目标。
4、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五、“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的主要职责
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应履行以下所列某一项或多项职责:
1、负责项目的科研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组织带领项目课题组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攻关、科技创新,推出高水平的技术成果,促进成果有效转化。
2、负责攻关工业领域中项目的关键共性技术、规模化生产中技术难题、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
3、负责经法定认定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中试、产业化或引进高新技术成果在肥西实现产业化生产的项目转化工作。
4、负责农业领域中侧重于共性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工作。
5、负责项目的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出合适的带头人助理人选,为项目单位培养一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6、协助项目单位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带领所负责项目的创新团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六、申报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骨干企业,根据本意见所列条件,向县人才办提出设立申请。并填写《肥西县“
2、对照有关条件,县人才办组织相关单位深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
3、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科技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对申请单位研发项目的特色、科研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论证和排序,提出设立团队意见,择优评审出优秀团队,并对团队资助金额提出建议。
4、县人才办上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立单位,并予以公示。
5、创新创业团队设立单位可根据研发项目需求和岗位目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引进招聘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助理,并填写《肥西县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申请表》。
6、设立单位与负责项目实施的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就研发主要目标、主要职责、相关待遇等签定聘任合同,并报县人才办备案。
七、待遇
1、县人才发展资金安排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给予每个设立创新团队的单位10万元左右的经费补助,专项用于创新团队的研发项目。
2、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助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有关科研经费、岗位津贴待遇,设立团队单位要按照双方合同规定给予提供。
3、县有关部门要在科研项目、经费、人员选用等方面给予创新团队重点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
八、管理与考核
1、对“
2、对“
九、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
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支持引导、企业主导投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县财政设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00万元,各乡镇、园区也要相应设立专项资金,以后每年专项资金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步增长。
3、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的氛围。要加大对“
十、本意见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肥人才[2008]2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肥西县“3320”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
关于加强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夯实非公企业人才工作基础,提高非公企业,增强非公企业人才创新活力,推进非公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战略意义。非公经济是我县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支柱,非公企业人才是我县非公经济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我县正处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一系列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科学发展、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能力的非公企业人才队伍。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人才观的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以“聚英才、促转型、强企业”为目标,强化政策保障,加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有效推进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非公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支撑。
3、基本原则。必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主动作为,增强企业家的人才意识,重视人才、关爱人才,激发人才的创业创新活力,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为非公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必须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转变工作理念,注重服务指导,切实提高党委政府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人才的能力。必须发挥市场基础作用,推进人才市场改革,提高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能力。
二、大力培养非公企业转型升级的紧缺急需人才
4、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素质培训,县、乡分层轮训全县规模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肥西讲学,不断提高企业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大力加强新生代企业家培养,努力提升新生代企业家继承与发展能力。积极培育和壮大职业经理人队伍,加快推进企业家职业化进程。充分发挥企业家协会、产业协会等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互动和学习提升。
5、深入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人才培养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院校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紧贴肥西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需求的实际,制定非公企业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和培养规划,大力实施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发企业急需的各类紧缺人才。通过 5 年左右的努力,培养新增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以上、中级专业技术人才9000名以上;高级技师 200 名以上、技师 3000 名以上、高级工 7000名以上,逐步缓解我县企业中高级人才紧缺状况。
6、深入实施新型产业工人培训工程。积极推进产业工人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技术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基地。大力推进民营培训市场规范化发展,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民营培训机构加快发展。加强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的管理,引导和鼓励企业用足用好,并确保70%用于一线产业工人培训。引导企业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全面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完善的现代职工培训体系。
7、深入实施引才引智工程。要结合实际,出台行之有效的引才引智政策,鼓励国内外创新型人才来肥西从事管理、经营、科研、技术合作等专业工作,鼓励企业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转型升级的急需、紧缺人才。探索赴外人才招聘新方式,每年根据企业需求分行业组团赴外举办人才招聘会,帮助企业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大力推进校(院、所)企科技和人才合作,帮助企业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的人才智力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的联系和合作,争取部分中介机构在我县设立服务点,为企业引才开辟便捷通道。
三、积极优化非公企业人才服务转型升级的创业创新环境
8、加快推进职称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完善工程系列各专业初、中级技术人才评价办法,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允许不受学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晋升评定。鼓励支持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高级经济师等职称资格的申报。加大对技能人才考评办法的探索和研究,推行企业考评与政府认定相结合的鉴定办法,提高评价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掌握高超技能、在岗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允许不受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等条件限制,破格或越级参加高级工、高级技师考评。
9、加快推进人才廉租公寓建设。按照“廉租周转、分类解决”的原则,以“零盈利”或“微盈利”的开发运营模式,依托企业联合出资开发或引进开发商开发等形式,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或城郊重点分期建设一批人才廉租公寓,逐步解决各类人才的住宿问题。
10、加快建立引进优秀人才子女就学解决机制。要结合实际,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措施,妥善解决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子女就学问题。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设立职工子女教育基金、建立定点联系学校等方式妥善安排引进优秀人才子女入学。鼓励和支持学校在政策允许条件下,采取“一企一议”、“一人一议”的方式,适当照顾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11、加快推进激励保障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把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鼓励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和试行奖励股权、期权等多元化分配方式。大力推行各类人才参与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好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参保工作,进一步完善非公企业人才生活和劳动保障机制。健全优秀人才的疗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保证各类人才的创新积极性和创业主动性。
四、加快创建非公企业人才服务转型升级发挥作用的平台
1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扶持和培育一批创新机制灵活、创新人才集聚、推进转型升级作用明显、具有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利用 5 年左右时间,在全县主导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中打造培育 50 家以上县级非公企业创新团队。要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中打造培育一批县级创新团队。加强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和帮助有条件企业积极申报,加大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力争 5 年内建立省、市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40个以上,快速集聚和培养一批肥西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型人才。
13、加强校企合作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校企合作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省会合肥高校学科优势和高层次人才资源优势,推进高校与企业加强人才开发、科技研发等产学研合作;按照肥西主导产业实际,向国内外大院名校柔性聘用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组成院校专家咨询服务团队,为企业加强与外地高校产学研合作等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继续以校企合作活动为载体,探索符合企业实际、体现肥西特色、具有综合效能的引才、育才新路子,使校企合作活动成为企业引才、育才的主渠道和主平台。
14、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府所属人才市场改革,进一步做大做强公益性人才服务机构。制定出台人才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民间人才中介组织加快发展。推进非公企业人才服务中心建设,为非公企业人才提供信息咨询、档案挂靠等人事公共服务。建立肥西县企业人才经理协会,充分发挥科技人才联谊会、博士联谊会等作用,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人才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五、努力形成为转型升级服务的非公企业人才工作合力
15、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增强考核工作实效。加强对乡、镇、园区非公企业人才工作的统筹和指导,确保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切实发挥乡、镇、园区人才工作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非公企业人才工作的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提高人才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企业开发人才资源的能力。
16、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县财政要着力保障非公企业人才工作中各项政策落实、重大引才活动、重点培养工程和重要载体建设的资金投入。县、乡镇两级要逐步增加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保证人才工作经费重点向非公企业人才工作倾斜。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人才智力开发的投入,逐步形成以“市场导向为主、政府推动为辅”的人才投资回报机制。
17、加强基础建设。要根据实际,在转型升级中树立一批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人才预测预警制度,定期编发人才供需信息,发布紧缺人才目录。推进非公企业人才信息库建设,建成涵盖各领域、分级分类管理的人才信息库。加大非公企业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适合非公企业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肥西县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创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范围是指全县工业企业单位中从事第一线工作,技能精湛、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主要包括“肥西县优秀技师”和“肥西县技术能手”。
第三条 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总评选名额20名,其中“肥西县优秀技师”的评选名额5名,“肥西县技术能手”的评选名额15名。
第四条 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县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主导专业(工种)中选拔产生。
第五条 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办、县经贸委、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财政局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肥西县优秀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每届优秀技能人才的评选认定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评审、表彰等事务性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肥西县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肥西县境内工业企业单位中从事第一线工作,职业技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本行业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问题,近几年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革新工作中成绩突出中青年技术骨干。
参选的技能人才须在肥西县工作两年以上,年龄一般要求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优秀技师”要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等级,“技术能手”要具有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评选:
(一)在本专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技术传授或技能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改进工艺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
(三)有独特的操作技艺,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四)在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能操作或工艺水平,近5年参加国家、省、市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在行业协会等的技术比武或技能比赛获得较高级别或较高名次的奖励,得到同行公认的;
(五)具有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在本地区较有影响力、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第三章 申报和评选
第八条 参评“肥西县优秀技师”和“肥西县技术能手”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肥西县优秀技师(技术能手)申报表” (见附件)一式3份;
(二)300字的个人简介和1000字的事迹介绍一式3份。事迹介绍主要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有哪方面的技能特长或技术绝活;技术水平或技术能力在本单位、本行业中的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贡献、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曾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方面;
(三)有关奖励、荣誉证书、成果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3份复印件。
所有表格、事迹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附电子文本。
第九条 评选活动采用推荐报名、调查初选、实地考察考核、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对参选人才的评价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以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评定的主要依据。
1、推荐报名。参评对象可由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同行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
2、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参评对象的上报材料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申报对象的材料和证明的真实性,确定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
3、调查评定。评审委员会从符合参评条件的人选中,经过调查核实,并通过评议和投票表决,产生5名“肥西县优秀技师”和20名“肥西县技术能手”人选。
4、公示。对经评审初步确定的“肥西县优秀技师”和“肥西县技术能手”人选进行逐一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5、报批表彰。“肥西县优秀技师”和“肥西县技术能手”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进行公开表彰奖励。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条 获评优秀技师的,颁发“肥西县优秀技师”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5000元;获评技术能手的,颁发“肥西县技术能手”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1000元。
第十一条 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费用由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
第十二条 “肥西县优秀技师”和“肥西县技术能手”将纳入肥西县人才库,参照我县拔尖人才的管理办法,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培训进修资助、推荐参评上一级优秀
技能人才评选等待遇。
第十三条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肥西县优秀技师”和“肥西县技术能手”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肥西县优秀技师(技术能手)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1寸 照片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文化 程度 |
|
籍贯 |
| ||
工种 岗位 |
|
技能 等级 |
|
技能鉴定时间 |
| ||
工作 单位 |
|
现任职务 |
| ||||
通讯 地址 |
|
联系固话 及手机 |
| ||||
主要 简历 |
| ||||||
有何 技能 特长 或技 术绝活 |
| ||||||
主要 工作 业绩 及贡献 |
| ||||||
推荐 单位 意见 或 个人 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 | ||||||
资格 审查 意见 |
年 月 日 | ||||||
评审 委员 会意 见 |
年 月 日 | ||||||
组委 会意 见 |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请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肥西县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办法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劳动者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肥发〔2010〕 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参加高级工(三级,下同)、技师(二级,下同)、高级技师(一级,下同)技能培训,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城乡劳动者。
二、补贴条件
申领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属于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公布的肥西县紧缺技工工种补贴范围。
(二)属本县城乡劳动者的,须与本县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属县外城乡劳动者的,须与本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三、补贴标准
(一)取得高级工(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培训费500元,技能鉴定费100元。
(二)取得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培训费800元,技能鉴定费150元。
(三)取得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培训费1000元,技能鉴定费200元。
四、申领和拨付程序
(一)申领补贴时间。从核发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二)培训补贴可实行用人单位和培训学员提出申请两种方式:
1、用人单位提出培训补贴的,需向县人社局递交培训补贴申请,填写《肥西县县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用人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本单位参加培训学员的名单、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发票复印件及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县人社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按标准给予补贴。
2、培训学员本人提出培训补贴的,需填写《肥西县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凭本人身份证、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发票和所在企业证明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由县人社局按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补贴。
(三)拨付程序。
1、县人社局在接到有关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后8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内连同有关材料转送县财政部门。
2、县财政部门在接到县人社局转来的有关补贴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打入申请单位或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五、其它
(一)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条件中,涉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肥西县人社局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凡该系统中没有信息记录的,不给予补贴。不按本办法规定逾期申请培训鉴定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补贴。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每个等级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本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肥西县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用人单位申请表
2、肥西县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1
肥西县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用人单位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
|
单位负责人 |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
填报人 |
|
联系电话 |
| |||
项 目 |
申请补贴人数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单位按培训补贴标准应拨付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小写: 元)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还需提供本单位参加培训学员的名单、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发票复印件。
附件2
肥西县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
身份证号码 |
| |||||||
家庭住址 |
| |||||||
工作单位 |
| |||||||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
|
证书获得时间 |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同志按培训补贴标准应拨付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三份,个人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发票和所在企业证明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肥西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大力培养带头致富和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创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发挥农村人才资源,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农村实用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整合资源和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科技支持与服务为切入点,完善政策措施,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教育培训,健全服务体系,培育和造就一支思想观念新、科技素质高、生产技能好、辐射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我县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任务目标
围绕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服务、激励和管理机制,探索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实用人才开发体系,增强农村实用人才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实现农村人才总量有增加、素质有提升、结构有优化、带动有成效。在“十二五”期间,着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321”工程,即:建成30个培训示范基地,培育农村各类骨干技术带头人2000名,培养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能工巧匠、经营能人10000名。形成一支能够带动一方百姓、搞活一片经济、富裕一村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体系。
1、健全乡镇村两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网络。发挥乡镇和村两级实用人才开发培养主阵地的作用,建立培训教室、图书室,配备相关设施,协调组建师资队伍,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各乡镇选择10-20个农业产业发展较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将村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或成人学校有效整合,建立村级农村实用人才学校,依托农广校、农机校、职业高中等教育资源,通过联合办班、委培等形式,积极开展人才共建活动。
2、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与安农大、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依托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建立30个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实践示范,优化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载体,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力度,进行重点建设。
3、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注重农民需求,结合乡、村培训学校和县级培训基地,分类培训,因人施教,开展苗木、养殖、蔬菜等特色农业技术培训,“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训不少于400人,每人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实践实践不少于1个月;同时每年选送50-100名左右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接受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针对本地急需解决的问题,利用冬季或农闲组织20-50名有专长、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农村实用人才外出考察、学习和培训,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实用型人才的自身素质。
4、引入外地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大力引入农业发达地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提供优惠条件,给予政策扶持,使这些人才能够请得来、留得下、带得动。按发展特色农业面积给予土地承包费用优惠,达到500亩的给予3万元奖励,达到1000亩的实行一事一议;按带动周边农户数量给予奖励,带动20-50户的给予2万元奖励,带动50-100户的给予3万元奖励,带动100户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加大支持服务力度,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
1、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库,对全县实用人才进行登记造册,将每名农村实用人才的姓名、年龄、技术特长、经营项目、创造效益等基本资料按统一标准建档,每个乡(镇)建立实用人才档案库,每个村编制农村实用人才名册。对实用人才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2、搭建平台推动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一是政策扶持。出台相关政策,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生产项目,高效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等现代农业的开发项目,实行政策倾斜,予以重点支持。二是资金扶持。建立完善农村拔尖人才和获得中高级农民职称资格的农村实用人才信誉贷款政策,完善相关办法和措施,努力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三是税收扶持。对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税收优惠,拿出专项资金,采取无息借款、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其发展。
(三)完善评价激励体系,强化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
1、加大农村实用人才表彰激励力度。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农村实用人才的评选表彰活动,每年选拔一批农村各类拔尖的优秀实用人才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设立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奖励项目,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实用人才,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级实用人才评选。
2、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制度。根据农村实用人才成长规律和特点,建立以业绩为重点,以品德、知识、技能、贡献等要素构成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对经评定的农村实用人才颁发农村实用人才资格证书,开展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鼓励农民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充分发挥人才认定制度在用人、任职、待遇中的激励作用。
3、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政治地位。在选举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推荐政协委员时逐步扩大农村实用人才的比例,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政治参与热情和政治地位。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创新有利于优秀农村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华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选择优秀青年农民充实到村两委班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肥西县农村实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宣传部、农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民政局、水务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乡镇均相应成立农村实用人才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农村人才中长期建设规划,同时把工作成效列为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使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评价、考核、使用、奖惩等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努力把人才优势转化为知识优势、科技优势和产业优势。
2、加大资金投入。建立50万元农村实用人才发展基金,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中,专项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的设施建设,扶持农村专业协会建设,用于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师资等方面支出,表彰奖励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突出的部门、个人和农村拔尖人才。
3、营造氛围。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村各类人才成长兴业的社会氛围,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实用人才的先进事迹,表彰他们做出的突出成绩,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激励更多的农村劳动者开拓思路、钻研业务、创新发展,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民发展成长为农村实用人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农村实用人才、关心和爱护农村实用人才、向农村实用人才学习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和鼓励农村实用人才面向“三农”,扎根农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